温馨提示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
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时请携带“四书二件一表”,四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企业信用承诺书》、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年度报告书》(未公示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书)、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书(讲清什么原因未年报、移出经营异常后企业打算做什么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的不需提交);二件: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复印件须签注“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2:个体工商户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参照企业提供“四书二件一表”,其中申请表选择个体工商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申请表,无印章的可由负责人签字加按手印代替。
温馨提示3: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咨询窗口)
联系人:褚莎莎,电话:0566-2210179,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滨江大道1号集中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大厅1楼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咨询窗口)
联系人:宁盈,电话:0566-2561006,地址:池州市清溪大道695号1楼政务服务大厅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园区分局(办理单位)
联系人:汪磊,电话:0566-2021406,地址:池州市清风西路20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大楼4楼412办公室
附件: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信用承诺书》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书
4.个体工商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申请表
池州市市场监管局直属园区分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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