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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深入推行“一业一查”模式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三个”转变

来源:信用监督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4-01-18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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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池州市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全面推行“一业一查”模式,大力整合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个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3年,全市累计开展部门联合抽查880批次,占双随机抽查任务总数95%,重复检查率降低至2%,问题发现率提升至44%,监管的协同性、精准性、有效性明显提升。

一、坚持高位推动,狠抓“三个强化”,推动事中事后监管由“多头分散”向“综合协同”转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31个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对重大问题和事项的协调沟通,形成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统筹抓总,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池州市“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数”和“施工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池州市“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将96个行业纳入实施范围,涵盖31个部门286个检查事项。三是强化督导问效。将部门联合抽查列为市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季度评议指标,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推动“一业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高标推进,建立“三项机制”,推动事中事后监管由“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

一是建立计划统筹机制。制定印发《2023年度池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基础上,聚焦食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重点行业及网约车等新兴领域,按照“能合尽合、能联尽联”的原则,将联合抽查范围拓展至122个行业,逐项明确牵头及参与部门、抽查对象、实施层级、抽查比例等,严格实行全过程计划管理。二是建立部门吹哨机制。教育、民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等31个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年度计划,会同参与部门制定联合抽查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抽查内容、责任分工、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实现左右协同、上下联动、步调一致。三是建立会商联络机制。聚焦分类建库、随机抽取、实地检查、结果公示等重点环节,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各参与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协商议定检查日程,协调安排检查用车,提前共享数据资料,互通互认抽查结果,实现对象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

三、坚持高效落实,强化“三个创新”,推动事中事后监管由“无差别监管”向“差异化监管”转变

一是创新一般领域分型分类监管。将全市3.9万户企业按照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指标划分为A、B、C、D四类,实行“信用+标签”差异化监管;将全市173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及以下分为四类,实行“信用+示范社”差异化监管;将全市12.7万户个体工商户分为许可、备案、非许可三类,实行“信用+许可”差异化监管。2023年,全市双随机抽查差异化监管应用率达96%。二是创新重点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推行“通用+专业”模式,将全市12087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分为一般风险、中等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四类,实行不同的监管频次;将全市516家药品经营企业分为重大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四个级别,实行全链条监管;在特种设备领域,依托信息化平台对21198台(套)特种设备,7户生产单位、17户安装单位、2414户使用单位、35户充装单位及4户检验检测机构分类标注,加大对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比例。三是推行新兴领域“触发式”监管。将全市863户“八大新兴产业”经营主体纳入名录库,建立“事项、内容、措施、触发点”四项清单,根据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网络交易、信用风险等信息,实施触发式监管。同时,按照包容审慎的理念,对首次违法的,通过行政提示、行政约谈等柔性方式,引导诚信守法经营;对轻微违法的,通过责令改正、告诫约谈等方式,督促纠正违法行为。目前,全市累计指导186户经营主体完成整改,对125户轻微违法及时改正且未产生不良影响的免于处罚,实现高效监管与服务发展的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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