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消费者: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营造规范有序的酒类市场营商环境,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广大消费者提示如下:
一、正确认识“特供酒”
“特供酒”是指在酒类商品的标签、包装、广告上印刷或宣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字样标识(含拼音及其缩写、英文缩写、汉字谐音等),“特供酒”大多在质量把控上并不严格,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损害消费者利益。
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在选购酒类商品时建议理性消费,排除“特权崇拜”“攀比从众”的不良消费倾向,注意避免购买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在购买酒类商品时,一定要认准合法正规的销售渠道,并及时索取票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
三、积极举报不法行为
消费者如发现制售带有“特供”“专供”等字样的酒类商品行为或以“特供酒”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印制商标、产品包装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主动维护合法权益。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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