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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风险提示

来源:市局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5-04-09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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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切实解决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突出问题,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池州市市场监管局梳理了农村地区易出现的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发布风险提示如下:

一、重点防范的假冒伪劣食品类型

1.“三无”食品

定义:“三无”食品是指无生产日期、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食品。

风险:这类食品往往没有经过严格的食品安全检测,可能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提醒:购买食品时,请仔细查看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正规。

2.“山寨”食品

定义:“山寨”食品是指假冒知名品牌,外观包装与正品相似,但质量低劣的食品。

风险:这类食品不仅欺骗消费者,还可能因质量不过关而危害健康。

提醒:购买食品时,注意查看包装上的商标、生产厂家等信息,避免购买到“山寨”产品。

3.伪劣食品

定义:伪劣食品是指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的食品。

风险:这类食品可能含有有害物质,长期食用可能会对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提醒:购买食品时,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商家和品牌,避免购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食品。

4.过期食品

定义:过期食品是指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风险:过期食品可能已经变质,食用后容易引发食物中毒。

提醒:购买食品时,仔细查看包装上的保质期,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

5.来源不明食品

定义:来源不明食品是指无法确定生产来源的食品。

风险:这类食品可能未经检验检疫,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提醒:购买食品时,选择有正规生产资质的商家,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

二、选购食品的注意事项

1.选择正规渠道:选择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购买食品

2.检查标签标识购买食品时,仔细查看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

3.注意感官性状购买食品时,注意食品的外观和气味,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避免购买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有异味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保留购物凭证:购买食品后,保留好购物凭证,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维权。

三、维权与举报途径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如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诉举报电话见下表:

序号

单位

投诉举报电话

1

池州市市场监管局

0566-2036235

2

贵池区市场监管局

0566-2617315

3

东至县市场监管局

0566-7018315

4

石台县市场监管局

0566-6026564

5

青阳县市场监管局

0566-5023315

6

九华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

0566-2821317

7

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0566-2021406

8

江南集中区市场监管局

0566-2228119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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