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专利代理监管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现就我市专利代理机构2025年度报告提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2025年12月31日前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
2026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通过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具体操作方式: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https://ggfw-sso.cnipa.gov.cn/am/#/login),登录知识产权代理管理系统,在左侧功能树点击“年度报告”模块后按系统提示操作。
三、有关要求
1.请各专利代理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提交年度报告,将自查整改情况作为年报编制的重要内容,主动说明相关问题与整改成效。
2.2026年4月1日起,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将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予以公示,应交未交的专利代理机构将被专利代理管理系统自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公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在信用评价中作降级处理。
3.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机构,在超期一个月内完成补报后,可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移出申请。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核,对符合移出条件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局。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丁蕾蕾 联系电话:0566-2090175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