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加强重点领域公开。落实省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重点领域专项提升行动方案,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从目录编制、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2023年新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政务公开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有关信息。
2.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池州市2023年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池州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池州市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等4项决策向社会公众、有关企业征求意见。
3.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强化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公开,运用智能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围绕个体工商户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及时回应关切和解决问题。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布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件30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5件均为自然人网上申请,1件重复申请不予受理,1件非本部门掌握,1件经检索信息不存在,1件申请信息不明确,1件部分公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废止文件23份,现行有效34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市政府办要求,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通过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发布各类市场监管信息8000余条。
(五)监督保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对政务公开目录明确科室责任到人;二是加强督查,每季度督查一次政务公开情况,及时纠正;三是加强整改,对于市政务公开办各类测评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四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营造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五是开展专项行动。印发《池州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分解13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编写信息时不认真,审核时还不够细致,发布内容存在瑕疵。下一步,将加强信息编发人员培训,提高信息编发水平,严格落实三级会审机制,把好审核关,充分运用第三方检测工具及时纠正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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