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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计量非强制检定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2 15:29 来源:网络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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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计量非强制检定收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个体工商户: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检验检测收费优惠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函[2022]15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切实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把为企业减负落到实处,经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全市所有个体工商户送检计量器具检测收费按收费标准50%收取;对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检测收费按收费标准80%收取,本通知发布即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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