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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检测单位(个人):
经研究决定,池州市计量测试所对部分收费标准予以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 原安徽省收费标准中力学部分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80%收费。
二、 原安徽省收费标准中其他部分恢复原价按标准收费。
三、 对量大面广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执行50%收费,即300元/台。
以上标准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9月1日前受理的相关业务仍执行原有优惠政策。
池州市计量测试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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